劳动仲裁需要多久?有没有其它的维权办法?我于2010年5月31日进厂工作,直到2011年3月双方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期限为两年。后因公司违规加班、加班费过低及2011年8月后便停缴了社保等原因,我在12月12日书面通知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起解除劳动关系。至今原单位未给我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补交及转移手续且扣发着我的工资。期间去劳动局申请过调解,无效后于2012年1月13日去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1月31日接到他们的通知,我去拿到了署有2012年1月17日的受理通知书。今天已是3月11号,不知劳动仲裁要多长时间?如果这个劳动局真像别人说的那样,不会替打工者说话。接下来我该如何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