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属于父妻共同财产吗?一、1998年夫妻购买了一套住房(父亲借给我2.8万,我自己外借1.8万。共计4.6万),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半年后发现我们不具备还款能力,我父亲为了救急,在购房半年后将我借的外债(1.8万)全部还上,至此这套房子全由父亲出资购买,房子归父亲所有,还是给我居住,产权证还是我的名。二、2005年初到民政协议离婚,房子已归父亲,没分,离婚后一直我住。离婚后我赚了一笔钱,我支付给父亲4.6万(注:父亲看我不宽裕,只收3.6万,还差1万,算暂借给我的,将来父亲有需要就还他,但至今没还),这套房子就归我了,一直没办过户手续、没签协议,房产证一直是我的名。半年后我与妻子复婚,当时就房子问题和妻子说明了情况,夫妻签订了一份协议,写明房子是我个人婚前财产,永远归我一人所有。三、现在又要离婚,妻子要分这套房子,这套房子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吗?妻说:1、签协议时不懂法、没想明白。2、我在2005年离婚前藏了钱(她也没证据),(让我自己证明怎样挣的钱,我无法证明)。3、离婚不到一年就复婚,我的收入应该算做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