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被终止合同,怎样的补偿才算合理我…

老公被终止合同,怎样的补偿才算合理我老公是2002年当的兵,04年退伍被分配保险公司工作,分配一年后单位才通知上班,刚开始分到县里的分公司,06年调回总公司,2011年12月单位通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理由是他矿工(06年签过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07年签过一次三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的7月份合同就已经到期)合同。单位人事处说出于人道主义给四个月的补偿五千元,原来所在科室说给三千元,前几天我们去住房公积金查他的公积金是从2008年1月1日给上的总共给上了四年,五险也是从08年才给上的,请问单位这样合理吗?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