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问题我撞伤了别人,左手腕脱位…

交通事故问题我撞伤了别人,左手腕脱位。对方当时没有住院。对方没有要求住院,医生也没有要求住院。一直按时复查。事故出在攀枝花,被撞者是雅安的人。二月十号出的事故,出了事故后,对方工作单位找了人顶替了被撞者的职位。被撞者因此在攀枝花无住处,回到了雅安。然后几次来回攀枝花复查然后回去雅安的费用,车旅费以及生活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现在全部由我本人支出。我想咨询一下这些费用是否该我本人全部负责?现在他回来攀枝花要求我方给他提供全部吃住生活费用,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