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经熟人介绍到公司上班,口头协议保底+提成。未签订劳务合同。年前结算很快,无拖欠。正值春节,用人高峰期而且人员难招,(春节正常上班无加薪水)又因为其他原因将原来的老员工辞掉。工作繁忙,年后一个月后恢复正常,但也进入淡季。由于证件审核。本人要求结算帐目,领导以各种原由把我辞退。但提成及其他工资未结算。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用什么方法来保护我自己的权益,而且还能把工资要回来。由于是私人企业,现在找不到老板本人,但其他产业店铺还在。公司单方面不承认我在那工作过。但有通话录音。部分人证及其文字。这些证物可以帮我要回原来的没有结算的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