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1)中心村建设规划是经法定程序…

咨询(1)中心村建设规划是经法定程序审批,一定时期内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近年来,随着村庄布局规划的调整和乡镇合并的实际,已调整(取消)部分中心村(基层村)规划,该基层村列入调整(取消)范围。(2)2004年该基层村原规划东西向两排,该户所处位置为基层村北排,按照基层村规划布局,该户前面仍有一排,但后来一直未形成,鉴于该户房屋后有3.5米宽的农村四级公路,加之村庄布局规划调整、乡镇合并和该基层村未形成规模实际,将不再考虑该户前5米宽的道路。(3)该户2005年所建房屋位于宅基地范围内,建房之初,村考虑诸多因素,已将该户西墙西0.8米范围内的土地调整给该户,并作为散水(道路)之用,09年该户多次找村提出西侧道路宽度不够的问题,村已帮助协调邻近承包户土地,重新确定1.55米的道路,村主要干部现场放样,并将界址交给该户。上述未考虑实际生活、生产道路宽度不足2m,我诉求有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