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领队帮忙垫付购物款,游客回国后想退货拒不还款。我老婆是旅行社出境旅游的领队,2月27日至3月7日带团赴泰新马旅游,其间有一团友在新加坡购买当地特产时现金不够,让我老婆帮忙刷卡,人民币三万多元,并由我老婆写下借据,他签字确认。借据上写明3月8日归还,但现在他觉得买的东西不喜欢,想退货,由于跨境退货手续上比较繁琐,需要3-6个月,并因为是无理由退货,可能会造成损失。他们以此为由不肯归还当时所借款项,要我们来等这退货款项,并企图让我们承担退货损失。我们不可能接受此等无理取闹的要求。特此咨询:如果他们拒不归还,无法协调,我该如何处理,是否该走法律程序?因为此前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请问法律程序该如何办理?诉讼期间产生的费用有哪些?谁来承担?还望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