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我们都是湖南人,现在北京朝阳租房居住。有一个五周岁的儿子。二个月前,他与人租房在北三环。老家的房子是他的父母的,我们没有买房也没有分家,他家还有一个弟弟已结婚。家里的全部存款都由他掌握,有多少钱我一无所知,他的银行帐号我都知道,估计应该都没有钱了,因为是他去法院申请离婚的,有两张信用卡,有一张透支一万,一张透支二千。他是做石材工地的,我知道的有20多万的工程款别人未支付,可我没有他的合同书;有一部车,发票和行驶证都在他那。我和儿子住的地儿房租由他支付,每个月他付儿子生活费一千。我想问的是:1、如果我愿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我是不是分不了多少?2、如果我申请损害赔偿,法院大概能判多少?(他的年收入最少10万)3、如果我不同意离婚,想拖一段时间那我又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