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能要回自己应得的部分吗?奶奶去…

我们还能要回自己应得的部分吗?奶奶去世后,此房院由我的父母、大伯、大伯母、爷爷、三叔、姑姑共同居住。后来大伯搬走,父母搬走,姑姑出嫁,剩下爷爷三叔、三婶居住。2006年10月爷爷去世,2009年8月三叔去世。现在听三婶说,爷爷死前立有遗嘱,将此房院都留给他们夫妻二人,并且也公证了这份遗嘱。房屋在父亲结婚前搭建过一间,婚后又搭建过一间半。请问此房院和你母还有关系吗?应该有多少归我父母所有。多谢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