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有一笔二百万的款项,当时是我公司的法律顾问(现在不是了)过来代借款公司拿的支票,拿的时候在支票上签了字,并出具了一张收条,过后又拿过来一张借款单位的收据,现在这个法律顾问不承认拿过这笔钱,公司老总就要告我私自挪用公款,请问我怎么办?
收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有一笔二百万的款项,当时是我公司的法律顾问(现在不是了)过来代借款公司拿的支票,拿的时候在支票上签了字,并出具了一张收条,过后又拿过来一张借款单位的收据,现在这个法律顾问不承认拿过这笔钱,公司老总就要告我私自挪用公款,请问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