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肯出现,如何离婚?本人与男方在上海登记结婚,婚后住我父母家,育有一女,女儿出生后不久,男方与我发生口角后即离家出走,至今已有三年多。我无法找到他,他一直故意躲着不肯出现。去年我去浦东法院起诉,由于男方是外地户口,必须要有他的居住证明或者下落不明证明才能在上海起诉,但我根本无法提供。于是我只能到男方户藉地起诉,好不容易立了案,但至今都四个月了还没有开庭。立案庭一开始说到他家里调查了,他父母说他多年来一直没有和他们一起居住,一直在上海工作生活。于是立案庭推托说这不归他们管辖,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也就是上海起诉,不用居住证明也行的。于是我又去了浦东法院,法院仍然不立案。后来说男方给了他们一个上海的收件地址,我上门找了,但既不是他的居住地也不是他的工作地,只是他一个朋友的公司,让他朋友帮他代收信件。我把情况回复给了立案庭,他们说会再联系男方,然后就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结果。目前打男方电话不接,他父母家里电话也成空号了。。。另,去年我去派出所报了失踪,但警察也没联系上男方本人,也没办法给我出任何证明,让我等四年宣告他失踪。。。我真的不明白,难道这种情况,法律都不能奈他如何了吗?请问我该怎么办,请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