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我是和外公外婆共同居住,97年xx路拆迁,当时拆迁协议明文写有常住正式户口3人,安置人口3人,我是被安置对象。合计共安置2套两居室,1套三居室,及各项拆迁补偿费。外婆在未征得我(当时我17岁)和我的监护人的意见)私自将1套两居室、两个自然间放弃变现、另还送与自己侄女1套一居室。2004年外公将仅剩的一套两居室安置房购买在自己名下成为私产。(2009年病故)现仅剩外婆,今又在娘家人蛊惑下与我母亲解除了收养关系,因此我要求其返回原本属于我的那套安置房或以外公所购房屋做为折抵。烦请曾律师百忙中给予帮助,我的要求能否获得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