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也能保护在中国受聘工作的外国人…

劳动法也能保护在中国受聘工作的外国人吗?你好!律师: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是从国外总部招聘过来在上海工作,主要负责一个大项目的建立和营运(原本是3年),目前的人事关系是在这家公司在昆山的分公司.由于前人事调走,我只是接到告知上班的通知,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约(之前不知道需要签订劳动合约),据现在的人事说是3年,还有一年多到期.我已经在上海负责这个项目正常工作快2年了.由于公司预计要在短时间内(1-3个月内)提前结束该项目,现在我已经怀孕3个多月,请问公司如果想要辞退我,外国人也能受本国的劳动法保护吗?而且没有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有帮我申请有效期到明年的工作签证,每个月我也有领到工资.请问如果公司已岗位撤销为由辞退我,我能要求最高几个月的赔付?有没有最高赔付限额?根据本国的劳动法,工作一年就赔一个月,现在我工作已经快2年了,是否可赔2个月,以及产假4个月,和我未休的年假1个月,一共7个月?如果要诉讼的话,是否有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的可能性大吗?谢谢!